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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18文 > 穿越成狮子,捡个兄弟当老婆 > 第52章

第52章

    “什么?”芬恩也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。
    雷夫松开嘴,角马的前半截“砰”地砸在地上。
    他喘了口气,说:“我说,谢谢。”
    芬恩也松开嘴,角马的后半截也砸在地上。他看着雷夫,金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。
    “不客气,雷夫哥哥。”
    然后两头狮子重新叼起角马,继续拖。
    这一次,雷夫的尾巴尖一直在空中甩来甩去,怎么都停不下来。
    ———
    回到领地中央的时候,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。雷夫把角马拖到岩石台地下面的一片阴凉处,那里是他专门处理猎物的地方,地面被他的爪子刨得平平整整,四周还用石头围了一圈,防止血迹流得到处都是。
    他放下角马,喘着粗气,舌头伸得老长。两百三十公斤的狮子拖着一百五十公斤的猎物走了一公里多,即使是他也累得够呛。
    岚·生  芬恩在旁边也喘着,但没有雷夫那么夸张。他走过去,用舌头舔了一下雷夫的脸,把嘴角的血迹舔掉。
    “你先吃。”芬恩说。
    “你先。”
    “你打的猎,你先吃。”
    “我说你先就你先。”
    “你每次都让我先吃,然后等我吃了一半你才开始吃。”
    “因为我不饿。”
    “你不饿你打一头角马回来?”
    “爪痒。想活动活动。”
    芬恩盯着他看了三秒,然后走过去,从角马的后腿上撕下一块肉,叼过来,放在雷夫面前。
    “一起吃。”他说。
    雷夫低头看了看那块肉,又抬头看了看芬恩。芬恩已经转身走回角马旁边,自己撕了一块前腿肉,安静地吃了起来。
    金色的鬃毛在晨光中晃动,咀嚼的动作很克制,不像雷夫那样狼吞虎咽。
    雷夫低头,开始吃芬恩给他的那块肉。
    肉是新鲜的,带着血腥味和角马特有的膻味。但在雷夫嘴里,它尝起来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甜。
    他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被pua了。
    但他不在乎。
    两头狮子在晨光中分享着一头角马,鬃毛在风中交缠,影子在地面上重叠成一个完整的、不可分割的形状。
    远处,一头花豹在树上看着这一幕,发出一连串尖锐的叫声。
    雷夫听不懂他在叫什么,但他觉得大概是在骂他。
    于是他抬起头,朝着花豹的方向吼了一声。
    “老子听到了,但老子听不懂。”
    花豹的叫声更尖锐了。
    雷夫低下头,继续吃肉。
    芬恩在旁边问:“他叫什么?”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    “你吼了什么?”
    “也不知道。”
    芬恩沉默了一下,然后说:“你们在聊天?”
    “不算。更像是两个聋子在吵架。”
    芬恩的嘴角翘了一下,然后迅速压下去了。
    “吃你的肉。”他说。
    “哦。”
    雷夫低头继续吃肉,尾巴尖在身后甩来甩去。
    今天的早餐很香。
    领地的空气很香。
    怀里的老婆……不对,老婆在吃肉,没在怀里。但老婆的味道在空气里飘着,香得他整个鼻腔都在发烫。
    他深吸了一口气。
    妈的。
    当狮子真他妈的好。
    第50章 哥哥今天特别好看
    雷夫发现了一个问题,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它没法用巴掌解决。
    事情是这样的。
    今天早上他照例被芬恩的鬃毛香醒。这是他最近两个月的日常,每天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团金色的毛茸茸的东西糊在自己脸上,然后深呼吸,然后心脏“砰”的一声炸开,然后假装不耐烦地说“你又压到我的毛了”。
    流程他已经走得很熟了。
    但今天有点不一样。
    芬恩醒得比他早,这本身就很少见。雷夫睁开眼睛的时候,发现芬恩没有把脑袋埋在他脖子里,而是侧躺在他旁边,用一只前爪撑着下巴,金色的眼睛正安静地看着他。
    那种目光很轻,轻得像早晨第一缕穿过金合欢树叶的阳光。它落在雷夫的脸上,不烫,但是它让雷夫的整张脸都开始发烫了。
    “你他妈看什么呢?”他的声音沙哑,刚睡醒的那种沙哑。
    芬恩没说话,只是看着他。那双金色的眼睛里映着初升的太阳,瞳孔边缘那圈琥珀色的环纹在光线下像一圈正在燃烧的光晕。他的鬃毛被晨光照得几乎要透明,每一根金色的毛发都在发光。
    雷夫的心脏又“砰”了一声。
    “你看什么呢?”他又问了一遍,声音比第一遍低了半个调。
    芬恩的嘴角动了一下,没有笑出来。
    “看你。”他说。
    两个字。就两个字。
    雷夫的尾巴在身后猛地甩了一下。他的耳朵往后压了压,然后迅速弹回来,然后又压下去。
    “……看我干什么?”
    “好看。”
    雷夫沉默了整整五秒。
    这五秒里他的大脑一片空白。不是宕机,是过载。一头两百三十公斤的黑色雄狮,草原上最凶猛的顶级掠食者,被他老婆两个字就干烧了cpu。
    他清了清嗓子。又清了清嗓子。然后别过头,用一种极其不自然的、假装在看风景的语气说:“我说过少来这套。我不吃这一套。”
    芬恩没说话。只是把身体往他那边挪了挪,金色的鬃毛蹭上了他的黑色肩胛,然后安静地趴在那里,尾巴尖轻轻搭在他的尾巴上。
    雷夫:“…………”
    他不仅吃这一套,他恨不得把这一套当一日三餐外加宵夜。
    但他不会说出来。
    他只会用尾巴卷住芬恩的尾巴,然后闭上眼睛,假装自己还没醒。
    他听到芬恩发出一声极轻的、类似于笑的声音。是从鼻腔里漏出来的一小口气,轻得像风吹过草尖。
    然后芬恩把脑袋搁在了他的肩胛上。
    “哥哥。”芬恩的声音从他肩头传来,又轻又软,尾音拖得长长的,像一只猫在阳光下伸懒腰。
    雷夫的尾巴卷得更紧了。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“你今天巡逻的时候带我一起去。”
    “你每次都跟着。”
    “我今天想走在前面。”
    “……随便你。”
    芬恩的尾巴在他尾巴上拍了一下。
    那是“乖”的意思。
    雷夫闭着眼睛,嘴角往上翘了一下。然后迅速压下去了。
    他是草原逼王,不能笑。逼王不需要笑容,逼王只需要帅。
    但尾巴不会撒谎。他的尾巴在芬恩的尾巴上缠了一圈又一圈,像一条舍不得松手的蛇。
    ———
    他们是在太阳升到树冠高度的时候出发的。
    雷夫走在后面。
    不是因为他想走在后面。是因为芬恩说了“我今天想走在前面”。他答应了,所以他就走在后面。
    他是雷夫,他说话算话。
    但他走在后面的姿势非常微妙。他故意走得很慢,慢到芬恩不得不在前面走走停停,回头看他有没有跟上。
    “你能不能走快一点?”芬恩回头,金色的鬃毛在风中飘动。
    “我在走。”
    “你的速度像头生病的老水牛。”
    “我在欣赏风景。”
    “你又看着地面欣赏风景?”
    “这地的纹理今天特别有艺术感。”
    芬恩盯着他看了两秒,然后转身继续走。走了大概二十米,他又回头看了一眼。雷夫还是那个速度,不紧不慢,像在公园里遛弯的老大爷。
    但芬恩注意到雷夫虽然走得很慢,但他的眼睛一直在扫视四周。左边,右边,前面,后面。他的耳朵竖着,不停地转动方向。
    他走在后面,不是因为懒,是因为后面能看到芬恩的盲区。
    芬恩的脚步停了一下。然后他继续往前走,速度也放慢了。他的尾巴在身后轻轻摇晃,时不时扫过雷夫的前腿。
    两头狮子,一前一后,在晨光中穿过金合欢树林。前面的金色像火,后面的黑色像山。火在前方引路,山在后面护着火的尾巴。
    走到狮子石的时候,芬恩停下来,回头看着雷夫。
    “哥哥,上来。”他用下巴指了指石头顶,“上面视野好。”
    雷夫看了看那块石头。不算高,但足够让两头雄狮并肩站上去。芬恩已经跳上去了,金色的身影站在石头顶端,鬃毛被风吹得向后飘。
    雷夫跳上去,站在他旁边。
    从狮子石往北看,整个金合欢走廊尽收眼底。河流像一条银色的带子蜿蜒穿过草原,金合欢树的树冠在晨光中像一团团绿色的云。远处,荣耀石台地在雾气中若隐若现。
    “好看吗?”芬恩问。
    雷夫看了他一眼。金色的鬃毛在风中飘动,阳光打在他的侧脸上,把每一根毛发都照得像镀了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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